数字一:8大领域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中包含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数字二:1年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十一条:认定为**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注意:成立时限必须**过一年,并非一年以内注册的企业。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数字三:10% 认定为**企业,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数字四:5%-4%-3% 认定为**企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企业,比例不低于4%;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数字五:60% 认定为**企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数字六:60% 认定为**企业,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数字七:8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数字八:1年 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