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贯标 第一类: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要求贯标; 第二类:1、准备申报市、省着名商标、**商标的企业——贯标可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有效证明;2、准备申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标准项目的企业——贯标可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有效证明;3、准备上市的企业——贯标可规避上市前的知识产权风险,并成为公司知识产权规范的有效证明。 第三类:1、集团化、控股型等组织架构复杂的*型企业——贯标可以理顺管理思路;2、知识产权风险大的企业——通过贯标可以规范知识产权风险管控,降低侵权风险;3、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有一定基础希望更加规范的企业——贯标可以规范管理流程。 第四类: 经常需要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贯标后可以成为国企和央企采购**考虑对象